根据国家环保局制定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饮食、娱乐、服务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配置防止污染的设施,保护周边的生活环境,上述企业的建设和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条:饮食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必须通过专门的油烟管道排放,禁止利用居民油烟管道排放。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业有设计污染项目的,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 规范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具有6个罩烟以上的饭店就属于大规模餐饮企业油烟净化最低除去率为≥85%。
环保检查对餐饮厨房排油烟净化系统要求如下:
(1)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
根据厨房实际使用灶眼数量确定油烟净化器的处理风量,保证每一个灶头的风量为2000m³/h。
(2)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并清洗记录:
油烟净化器要保证正常运行,并且至少每3-6 个月清洗一次,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3)油烟浓度:
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过后排放的油烟浓度要小于2mg/m³。
(4)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安装要求:
油烟净化器的排油烟烟道出口要高于相邻建筑物或者直接接入公共排烟道,油烟排放出口要求不得朝向居民楼、路面等。